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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使用牌照稅繳了沒?
2014
05/26
15:42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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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15:42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您的使用牌照稅繳了沒?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103年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為4月30日,請確認是否已為您的愛車繳清稅款,以免受罰。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的車主,如因住所變更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者,請儘速向該局補發繳款書繳納。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者,每逾2日將被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1的滯納金,逾30日者,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另外,如於繳納期間滿後30日仍未繳納,且被查獲有使用公共道路之事實者,除需補繳本稅外,還會被處以本稅1倍的罰鍰,罰責不輕。。

上傳時間:2014-05-26 15:4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福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