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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日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的大埔丟鞋事件
2014
07/13
17:10
記者
梁珍彗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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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3 17:10
記者 梁珍彗 苗栗縣 報導
11日於苗栗地風法院開庭審理大埔丟鞋等案

林飛帆

 

陳為廷

 

因大埔丟鞋、太陽花學運事件因而聲名大噪的學運人士陳為廷、林飛帆,針對日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的大埔丟鞋事件,昨天11日於苗栗地風法院開庭審理大埔丟鞋等案,陳為廷、林飛帆等7名被告均出庭,陳為廷進入法庭前表示,對官司有信心。捍衛大埔巡守隊隊長林一方及捍衛苗栗青年聯盟成員陳為廷、林飛帆、陳光軒等7人,因涉去年「816守護苗栗音樂晚會」蛋襲苗栗縣府並砸傷員警、「914公民不服從集會」在苗栗縣府外牆張貼傳喚縣長通知書,涉犯妨害公務、傷害、公然侮辱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起訴。

苗栗檢方針對8月16日「守護苗栗音樂晚會」蛋襲縣府並砸傷員警、9月14日「公民不服從─傳喚劉政鴻」集會在縣府外牆任意張貼傳喚縣長通知書,以及清大學生陳為廷9月18日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等3起活動中,涉嫌妨害公務、侮辱公署、毀損、傷害等案開庭。苗栗檢方傳訊聯盟成員林一方、陳為廷、傅偉哲、陳光軒等7人,並要求陳為廷攜帶當初丟擲的球鞋到庭,陳為廷表示拒絕認罪,也拒絕提供球鞋。苗栗地方法院宣判陳涉公然侮辱有罪,判罰金1萬元,並沒收鞋子。

圖1-因大埔丟鞋、太陽花學運事件因而聲名大噪的學運人士陳為廷
圖2-因大埔丟鞋、太陽花學運事件因而聲名大噪的學運人士林飛帆
上傳時間:2014-07-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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