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本報各縣市鄉鎮記者同仁暨顧問:
茲通知本報總社顧問暨各縣市社長、處長、採訪中心、記者、職員同仁,本報2015新年度式樣記者證版本業已完稿,敬請總社顧問團隊成員暨各縣市記者同仁(將個人2吋相片原始檔案)請統一於10日內e-mail到總社人事部 [email protected] (便於安排統一上線製證)為禱!最遲至103年11月10日止截稿,逾時未檢附新照片者仍以原有相片檔案製證,矣製證完成後欲更換相片者,一律自費換證工本費新台幣壹仟元整(未稅)。
將統一製發2015新年度式樣記者證,2015新年度式樣彩色印刷製做,敬請務必提供清晰個人2吋相片檔案,俾供製證美觀視覺。
新進顧問與新進人員(含試用記者)初次領取記者證者,請下載列印正、反面一張填妥(載明推薦人員)寄回總公司人事管理部>>
324-60 桃園縣平鎮市湧安里工業南路53巷30弄60號1樓
如有疑問或是未盡不了解事宜,請向 0928-944682 黃彥樺管理員連繫。
天眼日報人事管理部敬啟
※未達記者基本領證撰稿篇數者,歉難核准換發新年度2015記者證,原持有本報逾期記者證一律失效作廢,籲請停止使用為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