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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熟男酒駕追撞機車及計程車
2009
09/10
19:4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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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19:4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時榮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幹員執行巡邏勤務,於日前傍晚在苓雅區五福一路,見一男子開一部XI-0000號小客車因煞車不及,撞擊前方一機車及計程車。遂予以攔查處理,該陳0賢經施予酒測,濃度超過標準偵訊後移請偵辦。員警初估遭法院判決罰金將超過12萬元,他後悔表示,一天才賺一千多元卻要如此代價,大嘆得不償失。

觸法男子陳0賢〈58歲〉自稱當日公司下班後,前往鳥松鄉海啤酒屋與朋友喝啤酒暢飲,約喝6罐後,改以OX酒划拳聊天。大概於17時5分離開,因急於回家,才冒險開小客車回家。,今如夢初醒,後悔莫及。

被害人計程車司機蘇0明〈61歲〉稱「當時開小客車車速放慢約時速3公里,聽到後面有撞擊聲,才知被一部XI-0000號小客車所撞,致後保險桿損壞。陳0賢是先擦撞一機車女學生,再追撞我的營小客,我要提出毀損告訴。」。

邱姓員警稱,於巡邏途中有民眾告知,於五福一路、光華一路有小客車擦撞,情況危險有擦撞路人之虞。經攔檢發覺肇事陳0賢酒氣沖天,步履蹣跚,經施予酒測,酒測值每公升竟高達1.15毫克。研判一般喝啤酒量,至少要喝15瓶以上。

苓雅警分局員警語重心長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為維護交通安全,今後將持續取締酒醉駕車行為。並再次呼籲民眾酒後勿駕車上路,充分尊重用路者行的權利與維護行車安全,使廣大市民得享安全的通行空間。

上傳時間:2009-09-10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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