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於98年9月10日上午破獲一起監視器遭竊案,在某汽車旅館查獲犯嫌蔡○昌,並當場查到與蔡嫌一起之曾○文為毒品通緝犯。
警方於98年9月8日受理一起監視器鏡頭遭竊案,犯嫌於98年9月7日2時許騎乘QL○-973輕機車在嘉義市西區博愛路一段482巷4號竊取被害人劉○正裝設於屋外之監視器鏡頭,但是身影及容貌因要竊取監視器鏡頭反而被錄得特別清楚,使得蔡嫌到案後百口莫辯。警方經過3天的清查終於在本(10)日查到蔡嫌投宿於嘉義市興雅路某汽車旅館,於是趕到汽車旅館將其逮捕,當場與蔡嫌一起之曾性男子亦為毒品通緝犯,於是一併帶回偵辦。曾姓通緝犯先前還以為警方緝捕對象是自己,但是知道警方原來是要查緝蔡嫌後大喊「有夠衰,早知道就不要和蔡○昌在一起就好」。
分局長劉印宮表示竊盜案佔刑案發生率之大多數,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秉持為民服務之精神,不分大、小案均會盡心盡力去受理、查緝,也希望民眾能對警察多一點支持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