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消保官查核轄內行駛國道市區公車之安全為維護消費者搭乘轄內市公車之安全,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於103年12月22日會同本府交通局人員至三峽區公車調度站(三峽一站及三峽二站),查核轄區內行駛國道之市公車安全檢查,計有908、910、916、917、939、940、941、942及943等9條路線,共查驗23輛市區公車(首都客運3輛、臺北客運20輛)。消保官表示,本次檢查項目包含:(一)、車輛管理 (1.緊急出口、2.滅火器、3.車門是否有封閉情形、4.駕駛座上層是否設置座椅、5.車窗擊破裝置、6.胎紋深度、7.證照資料部分、8.乘客座椅安全帶),(二)、駕駛員酒測裝置及(三)、乘客保險等項目。所有23輛市區公車經檢查後全部符合規定。(內容詳如附件)本次查核主要針對「車輛輪胎安全性」及「駕駛員酒測」為重點。在現場受查核的車輛輪胎,經檢查後全部車輛都是採用原廠輪胎,並未見有使用翻製輪胎(即再生胎),其胎紋深度皆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