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官員、體制腐敗的嚴重度快像黎巴嫩那些硝酸銨?「太極門24年來為真理的努力不懈,因此形成一面『法稅照妖鏡』,照出所有法稅改革的問題。」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林天財律師在「法稅改革良方」論壇中表示,從太極門假案中國稅局、行政法院過去的為所欲為,完全違背人權,他期待太極門的案子,能盡快結束掉,更期待在明年兩公約審查時,能透過太極門假案讓國際知道,台灣的法稅存在著更多更須要改革的部分。
太極門假案是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蓄意製造出來的,國稅局未經查核,僅憑起訴書就開出80-85年6個年度的假稅單。96年刑案三審判決無罪、無稅,認定敬師禮是贈與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無任何課稅問題。108年國稅局已將5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更正為零,卻獨留同性質的81年度錯誤稅單未更正,行政執行署還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的土地!太極門假案,經刑事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至今已13年了,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竟還誣指太極門欠稅,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資產,林天財表示,從太極門稅務假案來看,國稅單位和行政法院其實是站在人民的對立面。國稅單位僅憑侯寬仁檢察官的片面起訴書,沒經過任何調查,就對太極門開單課稅;而行政法院竟然沒等刑事判決確定,在之前就做出判決,才造成81年度的稅務案件。林天財表示,台灣非常多的司法判決站在人民的對立面,不符合民主國家的發展。民間團體呼籲把陪審團制度引進刑事審判的程序,因為行政法院一向被戲稱為駁回法院,也就是說人民的訴訟,到行政法院去幾乎都是敗訴的,所以他認為行政法院更須要引進陪審團制度。林天財提到,在德國對人民不利的行政處分,當政府部門發現處分是錯誤時,不管時間過了多久都應該還給人民一個公道。最高行政法院也確認說,96年刑事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稅,就是新事實、新證據的再審理由,但卻又自己站在國家高權的思維,沒有站在跟人民同等的立場,以人民的利益來思考問題,又自己以超過5年再審期限為由,說太極門81年的案子不能再提起。他認為今天是21世紀的民主國家,對於整個行政訴訟的改革更須要站在人民的立場來重新做思維、改變。林天財表示,台北市政府也希望把陪審制度的精神引進整個訴願程序裡,訴願程序本來是希望公務人員所做的行政處分有錯誤時,公務人員能夠自我反省,台北市政府覺得可以引進這樣的制度,就是到訴願機關裡面來,不對的判決當然就應該要依照行政程序法來撤銷,執行階段國稅局也應該要撤回執行,呼籲大家一起來繼續推動。國際人士透過影片仗義聲援,像是前美國總統柯林頓顧問肯尼斯.雅各布森教授(Prof. Kenneth Jacobsen)表示,「我所看到,濫用權力的情況,以太極門稅務案為最。」呼籲蔡總統、財政部對於太極門稅案,應該做正確的事,做合法的事,尊重法治,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都認定太極門沒有課稅的問題,就要撤銷81年度的稅單。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Dr. Rene Wadlow)也表示,「太極門這個歷時甚久的假稅案耗費了太極門弟子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原本他們可以更好的運用這些時間與精力,去保存並弘揚文化。政府應立即停止迫害太極門,讓太極門師徒發揮更多正向力量。他呼籲台灣政府應帶領稅制政策及執法程序,邁向更高的法治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