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是民主法治國家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9月19日發生竹北警察隨機非法逮捕在路邊安靜舉牌的六十歲法稅改革聯盟黃姓志工媽媽,拘留六小時,夜間偵訊,凌晨移送地檢署,甚至限制住居,志工飽受驚恐,昏厥送醫,檢警執法過程諸多違法,引發各界專家學者撻伐,多位議員、立法委員也公開譴責或質詢。新竹市議員田雅芳呼籲,當人民面對公權力時,要據理力爭,大家要共同站出來,才能守護自己的權利。
919竹北事件中檢警執行公權力涉及諸多違法,一一被專家學者與民意代表點出。為何許多志工也舉相同的標語,卻只對較不懂法律的老婦人進行逮捕,霸凌弱者?警察未告知何罪名就進行盤查及逮捕,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濫權執法?民眾攝影自保,警察竟嗆:「誰錄我就盤查誰!」威脅恐嚇?明明志工站在路邊,卻被竹北分局分局長數度在媒體前公開指稱:「不可以到人家的家裡面去。」欺騙栽贓?背後是否有不為人知的黑手操控?
10月14日法稅改革聯盟、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平反1219行動聯盟等民間團體,共同在國父紀念館舉辦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919竹北事件發生時第一位抵達竹北六家派出所援助的新竹市議員田雅芳,專程北上參加論壇,聲援黃姓志工媽媽。
田雅芳常陪民眾去派出所做筆錄,因為有時民眾自己去,即使有合理的事證和理由,警察都說不能受理,不讓報案。對比919竹北事件,在完全沒有明確犯罪事實,甚至犯罪行為都還沒發生,就受理報案,再到現場隨便抓一人,還以現行犯,把黃姓志工媽媽逮捕走,完全不合乎法律,竟然發生在民主法治時代的台灣!
田雅芳質疑,如果照警察的說法,是侵入民宅,20幾個人都在現場,為什麼只逮捕黃姓志工媽媽一人?不合乎邏輯和不合乎法律。志工所在的地方,很明確地就是空地與人行道,在街道旁舉牌,和警察聲稱的侵入住宅,完全勾不上邊,警方的說法,讓人很震驚。
警察應定期上法治課程,執法人員應對法條熟悉,且不能用公權力去侵害民眾的權利,非常重要。田雅芳指出,919竹北事件中,警方的態度非常囂張,還多次羞辱前往援助志工的陳志龍教授。民眾走上街頭,在公共場合理性和平表達訴求,是法律保障的權利,是法律允許的,只要不妨害其他用路人的權益,警察不能強制民眾離開,不可以阻止民眾。
田雅芳表示,太極門稅案只剩81年度,而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也指摘出,之前法院81年度判決是錯誤的。檢察官對任何事情應該要依照證據法則說話,但卻看到檢察官相關的FB粉專上,完全不談最高行政法院在107年的判決,僅憑行政執行署的聲明,就說人民是刁民。
田雅芳表示,即使犯罪的人也有人權,警察都要用合理的方式對待,更何況黃姓志工媽媽沒有犯罪,在派出所裡竟被要求,退出身上的項鍊,什麼全部都要拔掉、拆下來,還要讓他們檢查身體,讓黃姓志工媽媽非常害怕,警察聲稱的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這種微罪竟然要遭受這樣子對待!很令人心疼,也很不可思議。
台灣的司法需要很大的改革,可是改革真的不容易,需要更多人。田雅芳呼籲,大家勇敢站出來,一起來捍衛人權,聲援黃姓志工媽媽,讓警方,甚至國家,都要為錯誤行為負責,並修正錯誤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