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分隊於7月6日1時34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於「國道1號南下135.1公里處」有車禍案件發生,現場為國道上貨車追撞聯結車,一位駕駛受困。獲報後立即出動苗栗分隊救助器材車、救護車及消防人員前往救援。
消防人員到達現場並評估現場安全後,經查看為大貨車駕駛受困於駕駛座,評估駕駛意識清楚,患者左腳因駕駛空間擠壓潰縮卡住無法動彈,苗栗分隊立即使用電動三合一破壞鉗,撐開車門製造空間,順利將患者脫困,後送往醫院。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行駛車輛時,應養足精神再上路、切勿疲勞駕駛,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所謂安全距離,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6 條規定係指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小型車為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大型車為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另一般道路之安全距離,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 條係指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