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李姓砂石車駕駛於7月5日上午載運廢棄土方至頭屋田窩山區傾倒後,欲轉進苗14-1線離開時,恰巧遭在轄區視察的苗栗警察分局分局長楊贊鈞,遭分局長當場攔獲,經通報轄區頭屋分駐所及苗栗縣環保局派員認定有違法傾倒的事實,李姓砂石車駕駛及羅姓地主均坦承不諱,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區域計畫法函報各該主管機關裁罰。
苗栗警察分局於上(6)月分別受理民眾報案及接獲舉報,稱位於苗栗縣頭屋地區有傾倒廢棄物之情事,影響周邊環境及民眾權益,立即派員並會同苗栗縣環保局人員趕往稽查,發現該鄉二岡坪及茄苳段2處所,遭人堆置大量的營建廢棄物,經追查遭傾倒2處所,均為劉姓(37歲)男子所為,全案經偵詢後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
劉嫌之犯案手法係向年長者或表達能力欠佳之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藉由「免費幫忙整地」之名義(對價),將玻璃、磁磚、磚塊等營建廢棄物,載運傾倒並棄置,最終遭原地主或附近民眾發現進而報案,犯嫌到案後也坦承尚未取得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自上(6)月中旬開始載運營廢棄物,每台貨車載運量約50米,獲利數十萬元。
苗栗警察分局提醒,不法清運業者常以免費幫忙整地名義,與地主簽立相關契約,實際從事傾倒廢土情事,警方特別呼籲鄉親未經合法申請,逕自提供土地供棄置或回填土方,恐將違反或觸犯相關行政及刑事法規;閒置的土地應設置圍籬、圍牆等阻隔設施或監視設備並定期檢查,善盡土地管理維護義務,以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而觸法。
另土地資源珍貴有限且遭破壞污染後難以回復,苗栗警察分局重申針對不法清運業者將強力攔檢、稽查及取締,不容有不法業者僥倖圖利而破壞國土。另在此呼籲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勇於向環保局檢舉或與警方報案,共同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