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街頭聚眾鬥毆案件 張麗善縣長宣誓制暴決心.jpg
張縣長肯定警察同仁不眠不休,全力掃蕩,守護鄉親.jpg
讓大家遠離威脅,生活更加安心、安全.jpg
斗六分局及虎尾分局分別發生砸店及街頭暴力案件,警方皆已迅速查獲並將所有犯嫌查緝到案,依法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依違反刑法妨害秩序罪嫌究辦,檢察官針對首謀之犯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以遏止民眾街頭門毆之歪風。
縣長張麗善今率領縣警局副局長林振華、刑警大隊長、各分局分局長共同召開記者會,對於警方在最短時間內逮捕犯罪份子,給予高度肯定,為嚴鎮不法,對於挑戰公權力違法行徑,要求本縣警察局同仁即日起加強巡邏查緝,強力維護治安,絕不寬貸任何威脅鄉親安全的不法事件,讓大家遠離威脅,生活更加安心、安全。
張麗善說,看到斗六分局跟虎尾分局區接連發生砸店、群聚鬥毆事件,讓人非常痛心,從現今社會治安敗壞,顯見從家庭、社會教育產生嚴重問題。百姓需要的是一個安心生活、不受任何暴力威脅的環境,為免街頭門毆案件頻傳,造成民眾心理不安既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宣誓針對防制街頭聚眾鬥毆案件,加強下列具體作為,以壓制是類案件發生:
一、警察局近期配合警政署辦理「全國同步掃黑專案行動」,結合各項擴大臨檢專案勤務,針對易發生街頭聚眾鬥毆案件場所、路段或青少年經常聚集處所等,加強路、臨檢及威力掃蕩勤務,確實制約、取締意圖不法人員。
二、發生街頭聚眾鬥毆案件,由各分局分局長負起全般責任,採取主動、強勢作為,立即調度優勢警力,指派幹部到場指揮,嚴正執法,貫徹公權力。
三、是類案件發生後,須全面清查掌握主事者及相關共犯背景資料,釐清鬥毆動機,現行犯應以強制力即時逮捕,或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帶回駐地管束,即時消弭鬥毆現場,涉案人若已逃逸者,應即時以車追人,通知相關人到案說明,防止後續報復行為,另對傷害等不提告案,仍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另情節重大者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必要時朝組織犯罪方向偵辦。
四、對街頭聚眾鬥毆涉案人員,後續深入了解其相關幫派背景、首謀以及共犯背景之資料,加強調查幫派圍事、據點、經營處所等不法情事,進行重點檢肅,同時結合第三方警政作為,從源頭阻斷金流。
張縣長再呼籲,民眾遇有紛爭,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切勿私下聚眾私鬥;針對聚眾鬥毆、滋事等情,警察局將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以維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