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這波不景氣已嚴重衝擊各行各業和民生問題,為紓解民困,嘉義縣財政稅務局2日表示,符合「嘉義縣因應景氣低迷辦理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作業原則」相關條件之納稅義務人,亦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正開徵之地價稅。
嘉縣財稅局指出,為協助嘉義縣因受景氣低迷影響,致民營事業及個人發生稅捐繳納困難情形,該局本著「苦民所苦」、「愛心辦稅」精神,特於今年4、5月間開辨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分、延期之申請,11月1日起開徵之地價稅,同樣受理該項稅捐緩繳納服務。
相關辦法為,各稅開徵期前之最近兩期營業稅申報銷售額總計較前一年同期減少30%以上之民營營利事業,或者個人於97年及98年度如有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依內政部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領取關懷救助金或依「嘉義縣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領有急難救助金者,均可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原繳款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或民雄分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