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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因不需申請牌照、投保強制險,常衍生改裝超速、車禍無法理賠等爭端,交通部為此修法,訂於111年11月30日起全面納管掛牌上路並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請領牌照可至監理站辦理外,桃園監理站亦與轄內8家微電車經銷商、10家代檢廠、2大工業區合作提供「到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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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監理站黃成民站長呼籲,多數微型電動二輪車雙載、超速且常見加裝後座腳踏板及改裝電子控制器等情形,民眾在辦理微電車掛牌作業前,需先行至販售車輛經銷商施行機件調校,確認各部機件正常及最大速率25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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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欲辦理微電車領牌時,請備妥國民身分證(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來歷證明、新領牌照登記書2份、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多國語言版的領牌懶人包、保險等協助資訊請至監理服務網/微電車專區查詢:https://www.mvdi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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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監理站提醒,已購買上路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有兩年緩衝期可補申領和投保,為鼓勵車主要把握時間投保強制險及完成掛牌納管,凡是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申請掛牌的車主,免收450元的牌照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
桃園監理站亦配合此次交通部修法,特別製作微電車掛牌紀念封套,封套內可妥善放置微電車行照,另加註騎乘微電車注意事項,期望民眾騎乘微電車時,能更加注意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