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汽車燃料使用費繳了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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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表示,11月底已陸續針對今(112)年尚未繳納汽燃費的汽、機車車主寄發催繳通知書,限繳日期為113年1月2日,逾期不繳納者,將依公路法第75條處新臺幣300元~3,000元罰鍰,所欠費額後續將予移送行政執行。
車主在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繳納,亦可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及橘子支付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繳費管道多元、方便又迅速。若沒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是否已繳納的車主,除向就近監理單位洽詢外,也可利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及繳納,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雲林監理站陳啓文站長,再次呼籲仍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請依限儘速補繳,以免受罰,同時也鼓勵車主申請電子繳款單或申辦活期帳戶約定每年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不必擔心因為搬家收不到繳款單,或遺忘繳費而受罰,既簡單又方便,而且環保、e化、愛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