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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54家委託汽車代檢廠113年4月4日(星期四)至113年4月7日(星期日)清明連續假期期間,停止受理車輛檢驗服務,並自113年4月8日(清明連續假期結束隔日)起恢復車輛檢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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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監理站提醒民眾,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如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檢驗,惟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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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監理站黃成民站長表示,桃園市、新竹縣、市及苗栗縣有102家汽車代檢廠,為避免檢驗車潮,建議民眾多利用車輛代檢服務,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站(https://www.mvdis.gov.tw/)查詢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