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顆蘋果切成六片,五片是蘋果,卻有一片是芭樂?如此匪夷所思的「分裂判決」硬生生在現實生活中上演!太極門案件從民國85年底至今已近28年,為何太極門弟子依然走上街頭,表達他們的心聲與訴求?6月30日WPN全民公審「官員亂搞!驚爆太極門土地遭拍賣內幕!」除了邀請到太極門弟子痛訴親身見證這一場世紀的官員亂搞迫害人民的案件,也將藉由來自各界專家學者參與的論壇影片中,揭發太極門土地遭到違法官員強制拍賣的內幕!
控訴檢察官侯寬仁利用媒體辦案,以抹黑的手段誣指太極門是補習班,強行課稅並重罰。太極門弟子陳先生提到,民國85年12月19日當天,侯寬仁與大批警調搜索太極門全省各道館以及弟子住所19處,隔天侯寬仁對外誣指有32億詐欺所得,也讓如此錯誤的新聞報導滿天飛。「我認識的一位林師兄無端的被檢察官帶走、訊問,造成他家人心裡的陰影。」在公部門服務的陳先生同樣遭受同事的質疑,對他的信用造成很大的影響!
當年侯寬仁找到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強將太極門扣上補習班的帽子。史越生在癌末接受採訪時,道出配合檢察官開出天價稅單的緣由。稅務員問侯寬仁金額怎麼來的?侯寬仁自己都解釋不清楚!陳先生指出,怎麼可能同一筆金額,一方面認定是詐欺非法所得要沒收;一方面又認定是補習班學費,移送國稅局要求課稅?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也在一場論壇中提到,非法所得與合法所得是不能並存的,侯寬仁的起訴書以為並存是雙保險,其實是自我打臉,互相衝突矛盾,這就是「非法課稅」!
陳先生表示,早在民國76年,稅務單位就發文給國術會,表示免辦營業登記。太極門是登記在台北市國術會的團體會員,當然不在營業稅的課稅範圍內。民國89年立法委員針對太極門被違法課稅的案件召開了公聽會,公聽會上,國稅局官員張盛和、楊重華也出席其中。現場補習班的主管機關教育部代表社教司官員曾文昌科長明明白白指出:「太極門的的確確不是補習班!」怎料國稅局卻依然以補習班的名義對太極門開出稅單!
陳先生提到,刑事法院已經做出了一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欠稅」。行政法院理應等到刑事法院的二審、三審判決確定之後,再做審理。沒想到卻搶先刑事法院作出判決,而且判決的結果,與刑事法院完全不同!更匪夷所思的是,中區國稅局對五個年度的稅務案件作出分裂判決!明明是相同的事實及證據,其他年度太極門都是勝訴,獨獨民國81年度因國稅局隱匿證據、偽造文書而敗訴。
陳先生並指出,當時承審的黃淑玲法官已經參與了第一審實質審查,後來突然調到最高行政法院,後又參與了最高行政法院的裁判,完全沒有依法迴避,嚴重損及當事人的審級利益!「有很多新事實、新事證可以證明81年度是枉法裁判、是錯誤的判決,不應該用補習班的名義向太極門來課稅。而且,在民國109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甚至兩度發函中區國稅局及行政執行署,表示81年度課稅處分應該要與其他年度一樣,要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怎料,中區國稅局跟行政執行署根本不理會,在二次拍賣流標後,硬是將太極門的土地收歸國有。」
「可能都是為了獎金!」陳先生表示,因為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早在民國109年8月違法拍賣前,一紙同年3月間發出的行政公文已經計畫與行政執行署各分一半績效。「在還沒拍賣前就已經疑似要『坐地分贓』,老百姓的財產就像羊入虎口!」
太極門案件的始末,簡直就是一條「假案生產線」!從一開始檢察官蓄意製造出來的假案,送到國稅局開出假稅單,經過行政法院做出了枉法判決,最後行政執行署藉執行名義,瓜分績效獎金。人民所不知道的台灣法稅黑暗面,真的是值得全民共同來省思。陳先生也呼籲:國稅局應該主動撤回81年度的強制執行,撤銷違法的課稅處分,還給太極門一個公道。他同時希望因為太極門師徒的堅持,能夠喚醒行政與司法的良心,讓台灣的賦稅人權真正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