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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轉帳納稅」省時又方便
2009
12/20
17:44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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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 17:44
天眼日報記者 黃富釧 苗栗縣 報導

98年地價稅開徵結束,有民眾詢問,逾期繳交稅款,被加徵滯納金事宜,造成徵納雙方困擾。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有不少納稅義務人,因事業忙碌、遷居、出國…等原因忘記或遲延繳納稅款,遭處滯納金或罰鍰。為減輕民眾負擔,民眾可向轄內稅務局申請「轉帳納稅」服務,繳交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避免逾期受罰。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前往稅捐單位申辦約定存款帳戶「轉帳納稅」,請攜帶存摺影本、存款印章及稅單影本即可辦理;或填妥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一式乙份,及附上最近一期繳款書收據影本,或也可利用定期開徵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填妥存款人資料寄回稅捐單位辦理。

若有所疑義,請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376969先行查問,可避免多跑一趟路的辛苦與麻煩。

聯絡人:竹南分處高梅芳,電話:037472215轉502

上傳時間:2009-12-2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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