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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申請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更方便囉!
2010
05/21
18:11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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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1 18:11
天眼日報記者 黃錦輝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21日表示,為簡化民眾申辦流程,被繼承人死亡遺有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如該棟房屋由全部繼承人平均繼承,繼承人申請變更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時,則可免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

苗栗縣稅務局服務電話:331900分機512~516,歡迎民眾洽詢。

上傳時間:2010-05-21 18:1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錦輝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