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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太陽能發電產業賦稅減免方案
2010
05/22
18:31
天眼日報記者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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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2 18:31
天眼日報記者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屏東縣要在莫拉克颱風災區發展太陽能發電產業,縣長曹啟鴻日前在主管會報請稅務局評估相關投資是否可減免賦稅,稅務局提出三項具體方案,如經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即可實施,增加民眾配合的誘因。

曹縣長表示,沿海地區沒有養殖漁業登記證的魚塭業者,發展養水養電的太陽能發電產業,可以少抽地下水減少危害。一筆二分半的土地,有六成可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每個月地主有三萬元的收入,可維持農漁民基本生計。

縣政府為了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將辦理災區太陽能光電產業招商,稅務局評估出三項可行方案,縣政府將報請行政院經建會及農委會同意。稅務局所提三項方案是:一、電業設施如經公共工程委員會認定為重大公共建設,即可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

二、可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工業用地千分之十不累進課徵地價稅。或由農業主管機關修改容許使用項目,將綠能產業列為農業經營的容許設施,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三、提供設置示範性太陽能電廠如果無法減免稅賦需課地價稅,縣政府可訂相關法令補貼,以增加民眾配合誘因。曹縣長表示,將向經建會、經濟部能源局、農委會反映,希望能獲得支持。

上傳時間:2010-05-22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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