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是許多民眾心中的痛,而稅法多如牛毛,民眾常常因不諳稅務法規而喪失優惠甚至受罰,臺南市稅務局除秉持依法納稅是義務,合法節稅是權利的愛心辦稅理念,以同理心、積極創新的態度及作為推動租稅教育宣傳,突破傳統、切合民眾需求,貼近民意、獲取認同,以維護民眾權益改變民眾觀感,達成徵納順利減少違漏,是該局努力的目標。
稅務局結合臺南監理站汽車違規人道安講習辦理使用牌照稅講座:對象包括一般汽機車違規、酒後駕車、將兒童單獨留置車內等鄉親,配合加強使用牌照稅及各稅違章案例宣導,確實鎖定教育宣導族群,減少因不諳稅法而違反規定受罰。
多民眾因不了解愛車的使用牌照稅相關規定以致被罰,很不甘心,該局指出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截止。稅單每逾2日按稅額加徵百分之ㄧ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另逾期未完稅的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寒停放路邊及行駛經查獲者,除補稅外,處應納稅額1倍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另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的車輛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罰鍰;另車輛使用牌照轉賣、移用,雙方車主皆應處2倍罰鍰。
稅務局希望透由道安講習提醒鄉親,使用牌照稅務必如其繳納,以免冤枉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