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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銀行合併,應使用新換發之存摺辦理退稅!
2010
08/10
17:21
天眼日報記者
廖國樑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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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 17:21
天眼日報記者 廖國樑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10日表示,民眾使用的存款銀行已與其他分行或銀行合併,而仍使用舊存摺辦理直接劃撥退稅時,將導致銀行代碼及帳號錯誤,須釐正後始得劃撥成功。

稅務局溫馨提醒您,為維護您的權益並加速退稅款入帳時間,請向銀行申請換發新的存摺,並使用新的存摺辦理直接劃撥退稅。

稅務局說,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76969洽詢。

上傳時間:2010-08-10 17:2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廖國樑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