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稅務局10日指出,申辦一人一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應檢附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身分證。
如果申辦一戶一輛免徵牌照稅,則應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戶口名簿等。除所有證件均需攜帶正本並在有效期間內外,還有必須要特別注意的事項,須先向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辨理手冊地址異動;如果行車執照之地址與戶籍地不一致,就得到苗栗監理站辦理車籍資料異動。
苗栗稅務局張副局長金發表示,稅務局為提供竹南分局地區民眾優質的便民服務,自8月2日開辦牌照稅以來,固然嘉惠不少當地納稅人,不必往返奔波至苗栗,即可就近獲得便捷又完善的服務。
稅務局說,亦有少數民眾,因為不了解規定,至該分局申辦免稅時,經告知需到苗栗監理站辦理車籍地址變更,發出不滿之聲。
張副局長進一步說明,所附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之地址需與戶籍地一致。如果身障手冊地址與戶籍地不一樣時,則須先向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辨理手冊地址異動;如果行車執照之地址與戶籍地不一致,就得到苗栗監理站辦理車籍資料異動。
張副局長呼籲,想要申辦身障免稅的民眾,可以按照上述說明,在家先檢視自己的證件是否符合規定,符合的話可以直接到稅務局或竹南分局辦理,否則則請先到相關機關辦妥地址異動之後,再向該局申辦。聯絡人:許美鳳聯絡電話:331900分機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