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重男輕女,讓去年一整年有四千個女嬰,人間蒸發。甚至有的診所提供性別篩檢的服務,在懷孕四到五個月的時候,一檢查出,孩子是個女生,爸媽就狠心跟孩子說再見。真的可以這麼狠心嗎?國民健康局調查,許多醫療院所,接生男女嬰的比例懸殊,最誇張的還高達2:1,根據估算,去年女嬰在人工技術上消失,包括流產,或是精蟲分離製造男嬰,至少讓四千位小女嬰,在人間蒸發。
今年四月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在台灣舉辦了一場人權高峰會中,署立新竹醫院小兒科黃醫師也發表了一篇論文,文中指出為何會出現「少子化」,除了「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作祟外,法律及現代醫療科技推波助瀾也是主因之一,我國民法第六條寫明「人之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對尚未出生的胎兒出生權並無規範,1984年公佈實施的「優生保健法」,原意是「提高人口素質,保護母子健康及增進家庭幸福」,卻讓有心的父母,在現在醫療科技的輔助下,以此法做為女嬰流產的藉口。
現代人生活中充滿無數的壓力,工作、經濟雙重壓力,年輕人生產意願偏低,去年臺灣榮登世界生產率最低的國家,「世界第一」,而我們的政府卻拿出真正的解決之道,對於生育的補助也有提高,但仍讓人民意願缺缺,因為收支始終不平衡,造成大部份人不敢生、沒有能力養,對未來沒有信心,好不容易提起勇氣懷孕,又要承受長輩的期待,或許不得已想生一胎,那就生個男孩,大家都高興。
天賦人權,是否我們應該正視女嬰的生存權,大陸一胎化行之多年,男女比早已不平衡,幾年後男人娶不到老婆,其所衍生的社會問題、人口結購問題、甚至是整個族群的存在問題,都是一大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