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之光」的字眼在體壇頻頻報捷;「新科」的台灣高爾夫球后曾雅妮以精湛球技,贏得2010英國公開賽冠軍,到場觀賽的多位英國人士盛讚她優異的表現,稱許她是高球明星,她也是英國公開賽自1976年舉行以來第一位台灣冠軍得主,也是歷年來最年輕的球后;而前陣子許多人為了盧彥勳能在網球聖殿溫布頓,讓台灣發光發亮而激動落淚,他可是十五年來亞洲首位闖進溫布頓男單的第一人,這些「台灣之光」在尚未成為璀璨寶石前,也許只是顆待琢磨的璞玉,然而在沒有獲得國家充裕經費補助的日子裡,他們的堅持與奮鬥的心路歷程,實非身為讀者看官的我們所能體會。
筆者身邊也有位「台灣之光」,這位閨中密友雖非媒體爭相追逐報導的焦點,但在我的眼裡,她可真是「名符其實」的台灣之光,她跟所參與的氣功團體,經常以文化交流的方式,行遍全球五大洲藉以增加台灣在國際間的能見度;她到過美國國會山莊、2000年雪梨奧運也有她的蹤影、她與「太極門親善文化訪問團」能夠以非職業表演團體的身份,成為台灣第一個進入世界級雪梨歌劇院展演的團體,能說她不是「台灣之光」嗎?不僅如此,她還曾受國際獅子會邀請前往韓國釜山參與遠東地區年會,因而促成大韓航空與台韓斷航八年後,再度飛航台灣與釜山間的首航。
每每看著她細屬這些「豐功偉業」時,眼睛散發出炯炯有神的光芒,身為朋友的我也倍感與有榮焉,這群默默為台灣這塊土地,付出心力、認真打拼的無名英雄,全憑自給自足、且自動自願參與多項公益的文化活動,就連學生時期,被學校「逼迫」不得不參加的國家慶典,沒想到離開校園多年後的她,竟還能甘之如飴的主動參與,不禁令我嘖嘖稱奇,她雖非鎂光燈追逐的焦點,但其愛國的行徑卻也深深影響著我。
近日與這位渾身散發熱力的朋友碰面,卻見其眉頭深鎖、憂愁滿面,詢問之下得知,朋友懊惱因「贈與」給她師父的紅包禮,竟然成為國稅局課與重稅的「依據」,具有多年財會經歷的我,為一探究竟於是上網(世界民報www.worldpeoplenews.com)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課稅的起因來自於檢察官未經審判的起訴書,然而最高法院已經三審判決太極門無詐欺、無逃漏稅、也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更何況氣功武術是屬於傳統體育,在台灣傳統體育應該是不課稅,是屬於免稅的單位,何來課稅的依據呢?除了國稅局引用錯誤的起訴書課稅外,稅務官員也一意孤行的認為這個團體是「補習班」。我曾在友人熱情的邀約下,親臨太極門並多次參與他們的公益文化活動,她們只是個氣功武術門派的團體,在這個團體裡只有師父與徒弟的關係,且弟子間人人平等相待,並沒有年齡、資歷上的差異,完全是個沒有營利性質、且自給自足的團體,硬要將「補習班」名義冠在她們的頭上,而與以課稅實在非常不合理,試問哪有一個補習班會這樣自掏腰包,從事國內外那麼多場的文化公益活動?
至於朋友贈與給她師父的「紅包」,就如婚喪喜慶、年節禮俗般,怎麼會有課稅一事呢??本人雖非該團體的一員,但連我這個局外人都覺得政府這樣對待她們實在太不公平了,更何況是當事人呢?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雖然國庫稅收短缺,但也不能無中生有的強取百姓的錢財嘛,更何況是一直以來幫助台灣站上國際舞台的公益團體,就連身為朋友的我,都不禁想挺身而出為她們發出不平之鳴啊!
讀者:陳奕薰/北市財會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