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關司法改革吵得沸沸揚揚,人民期待能有青天再現的一天,但司改畢竟只是程序一道而已,如何有實質的效應才是人民期待的,古時皇帝得下到民間了解民情,深怕朝中大臣隱瞞民怨而不自知,相對若要司改有成效,總統就得體民所怨、解民所苦。
總統本身還是一位法律人,又當過法務部長,一定很了解司法上的缺失與不公之處,但百姓怨聲載道的部分不知總統知悉否?!記得美國總統歐巴馬先生就任後曾經說過『他寧可當一任有作為與對得起自己的總統,也不願為了連任做出欺騙自己欺騙人民的事』,它的政治風範的確令人佩服與讚賞,我想以馬總統的清廉形象,只要真正能以民為本來治國,必不輸歐巴馬先生。總統的方正行事風格我們都明白,總統曾說身為總統也不能干預司法,守法精神的確令人佩服,可是當子民受不公對待,執政團隊再做出違法、違憲欺壓人民事宜時,難道死守這個原則就對得起子民嗎?在人民心理,所有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的對錯與素養,其責任及結果一定會牽連到總統,如今近九成人民不相信司法,以致遇事就找關係走後門,使司法正義幾近無存。常聞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當人民對司法都無法信任時,那對公家機關哪個部門還能存以信任?
如果總統再不敦促司法改革,以憲法保障人民的精神為基礎,進而提升全體公務人員人權素養為依規,那人民期待政府的清廉就會失望而變成可憐;憲政就會失序變成陷症;全民公門就會變成私刑宮門;服務人民之公署就會變成全民納稅來供鼠。所以唯有遵循憲法精神治國治民,「廉政公署」才能幫總統分憂解勞,不然就算成立十個「廉政公署」也會變成「憐症宮鼠」,而「流芳百世」之名君也會被牽連成『遺臭萬年』之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