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新聞相關報導中得知,監察院調查國有土地被一般民眾及財團佔據的比例及時間高到不可思議,因而對國有財產局提出質疑。本人曾經與某個鄉鎮里長從事田野調查,從明查暗訪中得之一個村里的國有財產地被私人佔據的比例高達十分之一,時間最長達十五年之久,他們有的先以合法承租一小塊土地,進一步再擴充範圍。有的根本直接就地生根搭建房屋種起農物,更奇怪的是他們違法違建居然還有水有電。這些國有財產地多半為山坡地或水源保留地,對生態及環境的污染造成重大的浩劫。當地里長曾多次反應政府機關及民意代表,但不是權責機關不同,就是推諉責任,以致問題一直無法解決。
這些問題國有財產局不是不知道,只是公務員的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相關法令執行不周嚴怠惰的行為,才會讓問題變的如此嚴重。監察院調查國有財產局的缺失及糾正真是大膾人心,但觀看這幾年監察院對行政、司法機關提出的糾舉糾正案件,似乎只是雷聲大雨點小,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政府機關仍然我行我速不痛不養。以監察院對當年轟動的太極門案件為例,對檢察官侯寬仁提出八項重大缺失,要求法務部嚴懲,及國稅局七項嚴重缺失糾正等案件,最後都不了了之。國父孫中山先生獨創的五權憲法,當初的用意不就是個別獨立但相互制衡嗎?如今行政、司法甚至所屬機關根本就不甩監察院的監察權,以致政府權力無限上揚,無形中侵害了人權破壞了生態。
監察院王院長曾說:「監察院已成為國家最高的人民請願機關」。然,人民要的不只是只有請願,而是要有解決問題的機構,現在民主意識及環保意識抬頭,當得不到政府應解決而無法解決的問題時,監察院必須扮演另一個為民監督的重要機構,督促政府部門徹底執行直到問題解決,不能只是發個函做出調查報告後續完全不處理,這只能算是安撫機構而非全國最高監察機關所做的事情。王院長亦曾說過:「將來監察院不只是打蒼蠅,還要打老虎」。我們希望這枝「打」的工具不是蒼蠅拍,而是真正能「打」痛「打」醒老虎的工具,不要再讓人民失望了!
果然於201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