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內,在法務部發行的清流月刊中華民國99年3月號上,閱讀到一篇由李錫津先生所寫的「誰來創造最大的社會價值」文章,從中了解到「公務員都能以積極正向的心念和價值觀,主動研擬良好的施政計畫,開展積極的行政作為,人人都成為國政推展的基石,其結果整體國力就會非常不一樣。總之,公務員的心念對了、價值優了,使命感強了、計畫行了,創造出的社會價值就必然難以估計。」沒錯,國家行政體系的公務員是國家的基礎,就如同以往在朝廷廟堂中的官吏一般,所不同的,現代的公務員更應抱有為民服務的態度,因為在現代社會中,大家都了解人民才是政府的頭家,所以仰賴人民生存的公務員,就應該有以民為主,為民服務的心念及價值觀才是。
馬總統曾經說過:「傷害人民最多的,就是政府!」所以他在日前頒佈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希望藉此能讓全國上下的公務員,確實遵守兩公約原則,建立起正確行政觀念,摒棄官僚作風,避免官官相護的情形產生,以確保人民福祉,免除人民的傷害。
不幸的是政府傷害人民的例子仍比比皆是,因為在筆者接觸司法及稅法冤案後,才瞭解到原來政府對人民的傷害真的是如此之深!政府體制內的公務員並非都有正確的心念、正確的價值觀,更遑論有正確的政策推行,反之,少部份的貪官污吏做錯事,但大部份的長官或同僚卻裝做沒看見,或者容忍其惡行惡狀,這些就已經造成很多民怨,造成人民無法彌補的傷害,而最慘的是它無時無刻不在進行著,諸多不公不義的現象正持續發生著,縱使許多許多政府官員知道,或者當權者們也知道,但這些人都無法也不想進行挽救,任由悲劇發生,任由災難肆虐,這是筆者最慘不忍賭,也是最錐心泣血之處!
就以常見的稅務冤案來看,就曾發生過以下案件:國稅局發出的稅單一開始是以刑事案件的起訴書來核課稅單,但刑案已三審判決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案內所提到的禮金係屬贈與性質,這樣看得出來這件案子的起訴書根本就是在畫唬爛,造成的只是浪費國家社會十多年的成本;而監察院早在三審未判決前,就查出這件案子侯姓檢察官的起訴書及證據資料扞挌矛盾等八大缺失,而這樣的原始資料,國稅局竟然還能拿來核課稅單,這些稅務人員並不依法進行實質查核的舉措真是可惡至極。
其次,法院三審確定無罪,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沒有稅的問題,但是國稅局尚在法院審理階段時候,未等到刑事判決決定後,就開單課稅,這根本就違反了一案二辦原則,在陳前總統案子中,國稅局卻又說,要等到刑案確定後,再辦理稅案,這樣的辦案手法根本就是二套標準,有不公平對待之嫌。
另外在今年6月17日由康世儒立委在立法院召開的「保護租稅人權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上,更可以看到一場「官場現形記」,原本以為國父肇建民國之後,就不會有前朝官僚遺風,那種欺壓百姓、屠毒人民的貪官污吏就不會再有,但很明顯的,這一場「官場現形記」內的國稅局官員,公然在公聽會上,不是在打哈欠,就是摀耳朵,一付愛理不理,老大作風;最可惡的是會議上的某次長張先生,明明在他任台北市國稅局局長時,就處理過本案,對本案相當瞭解,當場卻推托再三,一再推給國稅局,甚至在任國稅局長時,就設計本案的函查表,誘導當事人掉入文字圈套,讓他人誤解贈與本質,其欺凌百姓之心可誅!其事後撇清推托之行可齒!
上述這些公務員根本與李錫津先生所提的公務員相差甚遠,甚至開倒車,不僅不能創造出社會價值,還敗壞了社會價值,更可能導致國家的滅亡,君不見法國大革命就是稅災而引起的,而美國獨立革命也是因為苛稅所導致的,歷史上的改朝換代幾乎都是因為人民受不了朝廷的雜稅亂稅,而揭竿而起;據筆者觀察,如果再繼續縱容這些人為非做歹下去,那國家滅亡就指日可待了!
最後筆者有個深刻的體會:「這些領著人民給的薪水的稅務人員都以扭曲的心念和價值觀,主動開出不法稅單,積極的欺壓欺騙作為,個個都成為敗壞國政的因子,其結果整體國力就會非常不一樣。總之,公務員的心念錯了、價值壞了,使命感沒了、亂搞一番,對社會的敗壞就難以估計了。」現在在政府龐大機構下,官僚體制及官官相護風氣正熾,但筆者認為有志之士仍有,忠肝義膽者仍在,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國家富強一定到來,貪官污吏一定會被懲處,一定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