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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透中獎兒,印花稅貼多少?
2010
08/31
16:23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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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1 16:23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有個路過開頭彩彩券行的男子,羨慕中大獎的幸運兒,沒想到回家一看那位幸運兒居然就是自己,如果你是那位幸運兒?你知道中公益彩券依稅法規定應貼用印花稅票,所得稅採用分離課稅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31日表示,政府所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如公益彩券、統一發票等,中獎獎金在250元(含)以上者,應按獎額貼用4%0印花稅票;中獎人若是個人,獎額超過2,000元者,所得稅採分離課稅,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金額扣取20%稅款,中獎人不必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扣減後才是你實得的所得。

中獎人如果是營利事業,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者,所得稅除扣繳20%稅款外,中獎獎金仍須列入其他收入申報,不適用分離課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說,中獎人如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3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10-08-3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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