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加強取締營建工程運輸車輛車斗未覆蓋防塵布及下拉15公分
路上常見有大型砂石車或載運砂石、土方之運輸車,因車斗未覆蓋防塵布或覆蓋不確實,以致於車輛行走時,容易使砂石或污泥掉落,而造成路面污染、塵土飛揚、影響用路人之行車安全等情事。由於車輛掉落砂石通常為偶發性之污染,取締不易,再加上過往車輛行走頻繁,往往致污染面積之擴散,增加清洗之難度,而破壞本市市容整潔。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為有效遏止載運砂石車輛掉落砂石污染路面之情事,將嚴格取締要求工地業主於車輛出入工區前,運輸車輛車斗應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覆蓋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並確認是否捆紮牢固,且邊緣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若發現未符規定設置,經查獲將依該辦法處分業主新臺幣2萬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更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此規定間接影響砂石業者進工區均須符合規定,以杜絕道路污染情形一再發生。
該局在此呼籲營建工程業主勿掉以輕心以免受罰,多一分污染防制作為,則可少一分污染行為,該局將持續加強查核,減少道路污染情形,以維護本市市容整潔及用路人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