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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時繳交應納稅款,可能會遭致之處分
2011
06/07
16:45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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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7 16:45
天眼日報記者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一般民眾雖知道按時納稅的重要性,但偶會因工作、家事經常性忙碌而超過稅款繳納期限仍未繳納,導致繳納時被加徵滯納金,多花無謂的冤枉錢,甚至名下的財產被禁止處分或禁止異動登記,影響個人名譽或商譽。

如您對欠繳的稅款仍置之不理,您的欠稅案件將被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屆時您的房地、存款、薪資、投資或應收債權等財產,均列為被執行扣押的標的,影響權益至鉅,您不可不慎,該局關心您。

如果還有不明瞭的地方,請撥該局免費服務線:0800-37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聯絡人:黃秀春電話:4732

上傳時間:2011-06-07 16:4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劉鳳瑩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