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提供更便民服務,加強民眾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意願,財政部修正「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繳款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自100年8月1日起,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延長2日至每單月17日24時止,並開放申請人可自行列印「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納稅人可多加利用。
稅務局說明,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期間原為每單月1日至15日,納稅人於申報期間可以24小時上網辦理申報,並自行列印繳款書繳納,惟民眾反映,營業稅利用網際網路申報可延長2日,而印花稅卻沒有,常導致民眾逾期申報印花稅。為提升便民服務,修正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期間為每單月1日零時起至17日24時止,以方便民眾辦理申報,時間運用更富彈性且便捷。
目前除不動產移轉案件外,申請人雖可透過網際網路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但仍需列印「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並蓋妥印章,送至稅捐機關憑以領取「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無提供申請人自行列印功能。而為提升服務效能及節省徵納雙方成本,自8月1日起開放申請人自行列印「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持憑繳納,免再至稽徵機關領取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