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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供農用的房屋是可以免徵房屋稅的呢?稅務局提出相關說明
2011
11/03
20:4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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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20:4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屏東屬於農業縣,專供農業使用的房屋為數不少,而關於農用房屋的免稅則是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有關規定,主要有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除了房屋須「專供」上列農業使用外,尚需屬「私有」房屋,才符合免徵房屋稅的規定。如有符合上開減免規定之私有房屋,請納稅義務人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調查核定;逾期申報者,自申報當月份起減免,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即早申請以節省房屋稅負擔。

上傳時間:2011-11-03 20:4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秀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