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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用印花稅票,記得要銷花
2011
11/04
21:22
天眼日報記者
吳正男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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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4 21:22
天眼日報記者 吳正男 嘉義市 報導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應納印花稅之憑證貼用印花稅票後,尚需依法銷花,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而依法註銷印花,係指納稅人應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或簽名、畫押代替圖章,如果粘貼稅票數量很多,以至於稅票連綴,沒有貼近原件紙面騎縫的部分,應該在稅票的連綴處加蓋騎縫章,才是合法銷花。另外,如果印花稅票是以另行加頁裝訂方式貼用的,該頁與原件紙面連綴處也要加蓋騎縫章。該局並提醒納稅人,如未合法銷花或銷花不完全者,經查獲屬實將依情節輕重,處5倍至10倍的罰鍰。

上傳時間:2011-11-0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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