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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納稅一辦好,扣款方便無煩惱
2012
01/02
22:34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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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2 22:34
天眼日報記者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現代民眾常因工作忙碌而疏忽忘記繳稅,以致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稅務局提醒您可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戶轉帳繳納稅款,便利又節省時間。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納稅,可適用於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定期開徵的地方稅稅目。稅款的轉帳扣款都是以繳納期限最後一日作為扣款日,因此不會讓您有利息上的損失。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沒有時間至稅務局辦理轉帳納稅手續,也可在各稅定期開徵期間,利用繳款書上所附的「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填妥轉帳之金融機構,加蓋存款人原開戶的印章,寄回稅務局,不須附郵資,就可以辦妥轉帳納稅手續。另上開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應於各項稅款開徵「前二個月」提出申請,才適用轉帳繳納當期開徵之應納稅款。

上傳時間:2012-01-02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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