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臺南市警察局暨第五分局「志工宣導團」加強國軍防酒駕宣導確保軍紀安全
2009
05/18
20:56
天眼日報記者
陳俊明
台南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92) | | | |
2009-05-18 20:56
天眼日報記者 陳俊明 台南市 報導

依據國防部軍紀監察處分析,近期中華民國國軍軍紀案件類型,仍以「酗酒駕車」居違法案件首位,國軍單位除持續將酒後駕車列為防制重點工作外,並呼籲各單位在防範酒駕工作之「執行面」持續精進,以落實「國軍防制酒後駕車具體作法」及相關防範作為,達成杜絕官兵酒駕之目標。

98年迄今國軍士兵酗酒駕車案例,多為官兵休假期間貪圖一時享樂,呼朋引伴,深夜在外餐敘飲酒,漠視法紀營規,酗酒駕車肇禍,或是心存僥倖,自認可以躲避警方攔檢,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依舊難逃自食惡果命運。

為加強國軍防制酒後駕車的工作,臺南市警察局交通安全「志工宣導團」在隊長蔡登雲的協助下,特別將宣導的面向擴及國軍單位,首站即選擇台南市後備司令部,第五分局交通組長翁振鴻向在場的國軍弟兄報告,根據臺南市警察局執行攔檢取締酒後駕車案件,取締違規案件仍居高不下,眾所皆知開車喝酒容易肇事,但是還是有不少人甘冒危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應付諸行動,而不只是一句口號,酒後駕車為歷年死亡事故肇因首位,酒精會透過神經系統輸送至人體各部組織,使人產生錯覺,對光線反應遲鈍,復因酒精損及記憶及判斷力,致使駕駛人發現狀況時,無法靈活操作方向盤、煞車,飲酒愈多反應能力愈遲緩。駕駛人一旦酒後駕車,就形同在道路上行走的不定時炸彈,隨時會肇致人命傷亡,酒後之高危險駕駛行為,所釀成之悲劇與不幸,值得引為殷鑑。

其實國軍單位目前也致力於防範酒駕工作,期許國軍官兵遵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禁令,確維生命安全,以期達成防範酒駕成效,確實貫徹國軍絕不酒駕之要求。

上傳時間:2009-05-18 20:5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俊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