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西區北港路交流道附近於98年05月17日21時50分許發生一起車禍,民眾李○哲〈男,54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衝撞民眾蔡○○所駕駛的自小客車,導致蔡男妻子曾○○及車內3名小孩受輕傷後,復又撞入嘉義縣某處民宅內,造成該民宅之大門毀壞,李○○隨後倒車加速逃逸離開現場,屋主賴○○見此情形立即攔車追緝,案經與北鎮所警員潘政民等人配合追查偵辦下,於當日迅速偵破,並逮捕肇事人李○哲到案依法據以偵辦。
李嫌經警方當場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57mg/l,且經現場查訪及採證比對,確實是李嫌所駕駛之自小客車無誤,再加上民眾蔡○○與車上乘客指證歷歷,民眾蔡○○與房屋遭毀的屋主賴○○表示會對李嫌提出毀損及傷害告訴,全案於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長劉印宮呼籲,請民眾自律律人遵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免發生憾事,徒使家人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