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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使用牌照稅4月1日起開徵,稅額2萬元以下者,得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
2012
04/10
12:09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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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12:09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101年各種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於本年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截止,車主得於開徵期間前5日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請納稅人多加利用。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如開徵期限內尚未接到繳款書,請就近向嘉義區監理所、嘉義市監理站或財稅局消費稅科、民雄分局及稅務入口網站申請補發,在期限內持繳款書就近向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者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轉帳方式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上傳時間:2012-04-10 12:0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福生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