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營業車夏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囉!
新聞類別:重要新聞提供單位:臺北區監理所日期:2012/5/25下午12:07:00
101年營業車夏季汽車燃料使用費於101年6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開徵,臺北區監理所籲請車輛所有人於限繳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繳納方式:
一、臨櫃繳納: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繳納(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
二、電話語音轉帳繳納:412-1111、412-6666用戶碼169#
三、網路繳納:www.mvdis.gov.tw
四、金融帳戶約定轉帳代繳
以上方式繳納者,免負擔手續費。
汽車所有人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請向該車輛設籍監理所、站或就近監理單位申請補發,超商亦可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
※提醒您: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臺北區監理所已提供373個約定帳戶轉帳代繳銀行,歡迎多加利用約定轉帳方式繳納,一勞永逸,以免逾期受罰。
承辦單位:臺北區監理所
聯絡電話:02-26884366轉401
承辦人:王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