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北區國稅局電話檢舉,遭拒公然大膽嚴重吃案,該當何罪?
延宕公務如何裁處,謝絕電話回覆。
看到了「中壢稽徵所聯合桃園縣分局舉辦「101年度高中職學生租稅研習夏令營」一則新聞,讓人感到奇怪與憤怒,更讓人痛心,國稅局不務正業、不思協助針對營業者基本稅務推廣,巧思不切實際的業務,營業者的基本稅務租稅研習推廣不力。
試問有多少經營者(委託記帳業者除外)對一家營業者商家(含公司、行號)對每一個月或是何時要申報什麼稅?或是繳什麼稅?大部分不知道,因為從未類似稅務宣導推行或是索取(收到)宣導手冊這,就是推廣不力事證,該落實推廣基本稅務國稅局不做,廢弛公務延宕稅務嚴重。
事實證據:
茲有統一編號:34841832、34841827業已於101年3月1日申請名稱變更、營業項目變更、負責人變更登記完成,至今尚未收到轄區通知或是任何核准公文,歷經3、5、7月份401申報,均依照舊資料申報未變更,違法稅法規定,嚴重廢弛公務延宕稅務。
經向北區國稅局電話檢舉(可稽通聯紀錄),受理部門竟然大膽嚴重推拖吃案拒絕受理。責令檢舉人向轄區諮詢,檢舉人已表明國稅局嚴重惰勤至鉅,北區國稅局公然拒絕受理檢舉案。
屢經致電中壢市中平路國稅局找主任或是督導,總機總是稱主任到中美路;督導在中美路…云云,主管不在位未落實代理職務,形成行政空轉,浪費民眾洽公時間成本。
全國唯獨桃園縣南區怪區,原中壢稅捐處(中平路)改為國稅局電話總機:03-422-5171(營業稅),再分割為國稅局(中美路)營所稅,電話總機:03-280-5123,溪州街又冒出一個地方稅務局,這麼繁雜的公務單位令民眾霧裡看花搞不懂,反而未見相關單位有任何推廣介紹,常令民眾白跑一趟>是活該。
另具名向國稅局檢舉逃漏開發票,結果經數月後國稅局主動通知故意漏開商家補稅結案。
另一件是由網路攬客交易,具名向國稅局檢舉逃漏開發票,提供匯款交易帳號(雙方)與金額,源自網站的網址,經查該商家已註銷登記,明顯逃漏填開發票足勘認定,國稅局竟然答覆:請提供更具體事證,真是跌破檢舉人眼鏡,北區國稅局大膽公然吃案,未依法查核稅務嚴重瀆職,妨害國家正常稅收至鉅,建請總局調查數實後,中壢市中平路主任或是督導,調離現職依法查辦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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