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稅單後,請注意核對下列事項,以確認稅單內容是否正確,如有錯誤或疑問,請立即向該局查對。
一、納稅義務人基本資料,如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郵遞地址。
二、課稅土地明細,稅單右上角列有地號、面積、單筆稅額。擁有10筆以上土地者,請洽該局核發課稅明細表。
稅單內所載「稅地種類」攸關課稅金額,土地課稅稅率分為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4種,假如您有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3類土地,而稅單上的課稅面積卻全部列載於一般土地項下,可能是您沒有提出申請按優惠稅率課徵;或者本年度超過9月24日才申請,以致土地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本年度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01年11月30
日截止,請如期繳納,以免因逾期繳納遭罰滯納金。若您對稅額計算方式有疑義,請查看稅單的背面說明及稅額的計算公式。對於以上內容有疑問,歡迎撥打屏東稅務局總機08-7338086洽詢,或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
)瀏覽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