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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地價稅繳納方式
2012
11/13
10:00
天眼日報記者
顧宇宏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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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3 10:00
天眼日報記者 顧宇宏 台東縣 報導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101年地價稅已開徵,限繳期限至101年11月30日。納稅人可利用下列方式繳納稅款:

1.持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或至超商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2.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繳納,除信用卡(費用請洽各發卡金融機構)外,均免付手續費,其繳款操作程序可參閱繳款書說明。3.轉帳納稅戶,應於限繳截止日(即11月30日)帳戶內存足稅款金額。除持繳款書向公庫或超商繳納稅款後,應保留交易明細及繳納收據外,以其他方式繳款成功者,該局均會寄發繳款證明。

該局強調,未能於期限內繳稅者,依法每逾二日加徵應納稅額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請納稅人如期繳納,以免增加負擔。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者,可電話申請補發;對繳款書記載內容有異議或不服,可於收到繳款書時,申請課稅明細表查對或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62、298。

上傳時間:2012-11-13 10:0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顧宇宏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