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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農地可由權利人或義務人於規定期限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2012
11/21
19:51
天眼日報記者
蕭美瑤
宜蘭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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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1 19:51
天眼日報記者 蕭美瑤 宜蘭縣 報導

法院拍賣之農地,如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權利人或義務人應於收到稅捐稽徵機關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得申請。

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於接獲法院通知,核算法拍農地需課徵之土地增值稅時,係先按一般用地稅率核算,並發函通知權利人及義務人,如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者,應於收到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得申請。該局請民眾特別注意,上開通知函係以雙掛號寄送戶籍地,若實際居所並非在戶籍地,應注意通知函送達時間,以免因逾限申請不符規定,影響自身權益。

若仍有疑問,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250-254、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9548594轉300-304洽詢

上傳時間:2012-11-2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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