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該局已自101年10月2日起持續至12月31日止與警察、監理單位組成車輛檢查小組,於嘉義市大街小巷利用手提電腦查緝未稅或註銷牌照車輛,如被查獲未稅使用公共道路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逾檢註銷牌照車輛仍使用公共道路者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目前本局查獲違章車輛以逾期未驗車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車輛居多,被查獲其罰鍰計算舉例說明如下:
甲君所有2200CC車輛於101年1月1日被監理站逾檢註銷牌照,又於101年11月1日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應補徵(101.01.01-101.11.1計306天)稅額計算如下:全年應納稅額11,230元÷366天×306天(註銷牌照日至違規日天數)=9,389元,再處罰鍰9,389元×2倍=18,778元。如又於101年12月31日使用公共道路再次被查獲,則補徵(101.11.02-101.12.31計60天)稅額計算如下:全年應納稅額11,230元÷366天×60天(前次違規日翌日起至本次違規日天數)=1,841元,再處罰鍰1,841×2倍=3,682元。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您愛車定期檢驗的時間,如牌照已遭監理機關註銷牌照,請儘速至監理機關辦理驗車並重新領牌再上路,才能確保自身權益。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電洽該局消費稅科05-2224371轉110,將很樂意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