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1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到11月30日止,尚未繳納之納稅人,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且僅可以現金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倘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強制執行。
納稅人於12月2日前,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在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納,或以信用卡、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無須加徵滯納金。前述各項繳稅方式,除信用卡繳稅收費標準依各發卡銀行規定外,其餘免負擔手續費。
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1~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