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重複繳納地價稅者地方稅務局主動辦理退稅
2013
01/14
19:02
天眼日報記者
李秀華
宜蘭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57) | | | |
2013-01-14 19:02
天眼日報記者 李秀華 宜蘭縣 報導

重複繳納地價稅者地方稅務局主動辦理退稅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是以縣(市)轄區之土地歸戶課稅,因此納稅人在宜蘭縣境內縱有多筆土地,只會收到一張稅單,如有重複繳納情形者,該局會主動辦理退稅,無需納稅人另行申請。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退之稅捐,稅捐稽徵機關應先抵繳其積欠,並於扣抵後,應即通知該納稅義務人。本局在辦理退稅作業時,如查有欠稅款未繳納,則會依規定先辦理抵繳,同時產出「退稅抵繳證明書」及「退稅抵繳通知書」,抵繳後如尚有餘額會併同退稅支票以雙掛號郵寄受退稅人。

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1~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

上傳時間:2013-01-14 19:0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李秀華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