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複繳納稅捐者地方稅務局將主動退稅大甲林小姐不小心重複繳納一張補發的地價稅單,急著打電話向地方稅務局詢問要如何申請退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加強服務品質,對於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經電腦核對後而發現有重複繳納者稅務局會主動退稅,納稅人無需另行申請。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退之稅捐,應先抵繳其積欠並即通知納稅義務人。因此,在辦理退稅作業時,該局會先查明納稅人有無欠稅未繳;如經查明確有欠稅時,則先辦理抵繳,同時產出「退稅抵繳證明書」及「退稅抵繳通知書」,抵繳後如尚有餘額則併同退稅支票以掛號郵寄給受退稅人。地價稅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按114分機接第一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上傳時間:2013-01-15 17:1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吳瑞珠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