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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網際網路咖啡店請於營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娛樂稅以免遭處巨額罰款
2013
01/29
14:5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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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9 14:5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設立網際網路咖啡店請於營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娛樂稅以免遭處巨額罰款

為迎合資訊時代的來臨,目前坊間網際網路咖啡店如雨後春筍的設立,但業者千萬別忘了在營業前應先到稅務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時遭處巨額罰款。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近來網際網路興起,大街小巷網際網路咖啡店林立,業者競爭激烈,為招徠顧客,提供多元化服務,通常有兼娛樂性質,可以由網路中調出電玩軟體打玩,而業者往往因不諳法令,未能及時辦理娛樂業登記,經查獲除應依法據以補徵娛樂稅外,另將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該分局同時呼籲:近來屢次查獲有設立網際網路咖啡店未辦娛樂業登記而遭處罰鍰之案件,特籲請業者配合於營業前辦理娛樂業登記,以免遭處重罰。

上傳時間:2013-01-29 14:5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秀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