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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取得之不動產免徵契稅
2013
01/30
09:12
府會記者
陳建華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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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0 09:12
府會記者 陳建華 屏東縣 報導

繼承取得之不動產免徵契稅

屏東訊: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如因繼承而取得房屋所有權者,非屬契稅課稅範圍,免報繳契稅。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分局電話(08)8354780轉203或免付費專線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上傳時間:2013-01-3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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