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欠稅車輛在公共道路上停車或臨時停車,會處罰哦!20130204
2013
02/04
17:54
府會記者
向美嵐
台東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08) | | | |
2013-02-04 17:54
府會記者 向美嵐 台東縣 報導

欠稅車輛在公共道路上停車或臨時停車,會處罰哦!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車輛行駛路肩、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等,或在公共道路上臨時停車,經警方舉發或停車管理處舉發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等案件,均會透過系統轉檔至監理機關查核勾稽,如果使用牌照稅沒繳,除了須繳納原應繳的本稅以外,還要多處罰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

臺東縣稅務局本於愛心辦稅之精神,特別再呼籲納稅人或使用人,每年要準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欠稅使用公共道路遭查獲受罰,影響自身權益。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826969或231600轉270-275洽詢。

上傳時間:2013-02-04 17:54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向美嵐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