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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應謹慎評估
2013
02/05
16:59
府會記者
吳瑞珠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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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16:59
府會記者 吳瑞珠 台中市 報導

夫妻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應謹慎評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之間贈與土地,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課徵土地增值稅,由於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係採倍數累進稅率結構,若該次夫妻贈與土地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未來土地移轉第三人時,漲價幅度自然較大,須適用較高稅率,稅負反而更重,所以夫妻間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在此特別提醒民眾注意。

該局提醒民眾,夫妻間贈與土地時是否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事先評估該筆土地未來漲價空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

民眾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上傳時間:2013-02-05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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